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之家

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会候选人的通知

2021-10-06 10:48:11

各地校友分会及广大校友,校属各单位:

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于2010年10月正式注册成立,2015年11月成立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六年来,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秉承“凝聚校友、服务学校、奉献社会”的理念,在组织建设、平台打造、品牌创建等方面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为进一步促进校友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北省《社会团体换届规范指引》,学校决定筹备召开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并诚邀海内外校友担任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会员并莅临母校出席大会。现将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会候选人推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待学校和省民政厅审批后确定)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校友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和理事会推选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会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涂汉军

副组长:王云甫、张海蛟、张建

成 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王有涛、王桂琴、孔祥清、许珊、杨慧、张秋芳、张秋莉、陈 磊、陈璞、陈飞、邵义光、何涛、金志雄、孟鑫、赵万红、秦赤子、聂秀、桂程君、党 萍、徐秀娟、郭瑞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设在校友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友会会员代表遴选和理事会推选工作。

三、理事会推选原则

基于校友工作初衷和目的,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会推选工作必须以“有利于校友工作开展,有利于学校发展”为原则,认真扎实开展。

四、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会候选人推选

(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预计300名左右,含各地校友分会推荐代表、校友个人自荐代表、校属各学院推荐代表、校友工作办公室推荐代表等。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十堰市内代表人数占大会代表人数2/3左右。

1.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条件

(1)为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会员,拥护《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章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3)在校友会内可以代表个人、校友组织表达意见;

(4)积极推动校友工作,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助力校友、校友组织和母校共同发展;

(5)能够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并合法行使会员代表权利,履行会员代表义务。

2.具体推选

(1)校友组织推荐。国内已经成立或正在筹建的地方校友会结合会员代表推选条件,推荐5-8名会员代表(建议以各地校友分会理事会或筹委会成员为主)。

(2)会员自荐。需向秘书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提交个人参选理由书面陈述,主要内容包括:广泛联系校友和校友群体代表性、对湖北医药学院校友工作或者其他方面的贡献、未来对于支持湖北医药学院或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的计划。

(3)校属各单位推荐。为进一步推动学院校友工作,每个学院需按要求(附件4)推荐学院分会校友代表(必须包括学院分管校友工作的领导和分会秘书长,其中市内代表至少占2/3)和理事候选人。校内其他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酌情推荐1-2名代表。

(4)秘书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推荐。包括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友工作和基金会工作校领导、各个时期校友代表、留学生校友代表,以及上届理事会期间为学校和校友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代表。

3.代表的确认

所推荐的代表经理事会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具备正式代表资格。

(二)理事候选人推选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成员预计150名左右,含各地校友组织推荐理事、校友个人自荐理事、校内各单位和各学院推荐理事、校友工作办公室推荐理事。

1.理事条件

(1)理事应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满足大会代表的基本条件;

(2)热心校友事业,愿意承担本会交付的相应工作,能够积极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

2.具体推选

(1)国内已经成立或正在筹建的地方校友分会,结合理事推选条件,在所推荐的会员代表中再遴选理事候选人3-5名。

(2)个人会员代表可自荐成为理事候选人。

(3)校属各学院按照要求在会员代表中推选理事候选人3-5名。

(4)秘书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推荐具有特殊代表性或者特定意义的会员代表为理事候选人。

3.理事候选人的确认

理事会推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核理事候选人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五、工作要求

推选工作是凝聚广大校友、增强校友组织凝聚力的重要契机。校内各单位、各地校友分会要充分动员,广泛征求意见,真正使热爱母校、团结校友并能积极参与校友工作的广大校友和校内师生员工加入理事会,推动校友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助力校友和母校更好发展。

(一)各地校友分会是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的团体会员,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会候选人的推选工作。各地校友分会需认真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校友组织用表)》(附件1),并将推荐表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友会邮箱xyh@hbmu.edu.cn。

(二)热心校友工作的广大校友也可自荐,请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自荐表》(附件2),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友会邮箱xyh@hbmu.edu.cn。

(三)校内各单位是推动校友工作的中坚力量,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做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会候选人的推选工作。各学院认真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校内单位用表)》(附件3),并将推荐表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友会邮箱xyh@hbmu.edu.cn,同时将纸质版报送至湖北医药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陈磊 赵国新

联系电话:0719-8891114

邮 箱:xyh@hbm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1715室校友工作办公室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校友组织用表)

2.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自荐表(校友个人用表)

3.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校内单位用表)

4.各二级学院校友会员代表名额分配表

                                                               湖北医药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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