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校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营造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按照湖北医药学院《关于认定表彰第二届“最美湖医药人”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届“最美湖医药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湖北医药学院广大校友(已经评为第一届“最美湖医药人”的校友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认可度高,师德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或处罚。
(二)认定标准:受到中央或国家部委表彰,或个人先进事迹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媒体报道。
三、工作要求
各地方校友会和广大校友推荐或自荐“最美湖医药人”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于4月28日前发送至湖北医药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指定邮箱,请提交推荐人近期登记照和工作生活照3张。联系人:陈磊、肖杉;联系电话:13886820009、13971903723;邮箱:574128033@qq.com
请各地方校友会和广大校友支持“最美湖医药人”推荐表彰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校友在学校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共同推动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持续提升,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湖北医药学院“最美湖医药人”候选人推荐表
湖北医药学院校友会
2023年4月10日